不可不论一个事实:淘宝越来越受到买家的青睐,淘宝也是一个购物的天堂。可是在对卖家的层层管制中,是否不够人性化呢?
我是从一名买家开始转变为一个卖家。因为自己仍是买家中的一份子,所以特别珍惜自己的信誉,半年多了才做成一个钻,如果是炒作早就是三四钻了。可是当淘宝机械化的调查系统呈现出的报告摆在我的面前时,不禁郁闷起来。难道我们这些小卖家真的要因为淘宝的程序逻辑设定而删去自己辛苦得到的好评,就因为我们在发货时没有填上单号?就因为我们发货时同城送货没有单子号?就因为我们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提供几个月前其至是更久以前的交易快递凭证?
如果淘宝真的是为买家服务,那么我建议淘宝的工作人员可以对着我们交易的记录一一的去寻问一下买家好了。何必要我们去找什么凭证呢?我们是在做生意呢,还是应当抽出相当的时间来应答淘宝的难题呢?就算是我们对薄公堂,也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起诉我们,可是竟是因为一个程序的问题来发难,那么我们是不是有点当年岳飞的感觉呢?本来上学的时候也未能了解什么是“莫须有”,可是现在反而能比较深度的了解。也许有的人会很开心,因为他前面挡路的人倒下了;或者是因为自己做的工作比较完善而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不过我想问一下,试问哪个卖家没有遇到过同城交易的?如果需要自己送货的,那么你也写上一个“莫须有”的单子号吗?请问这样做,是为了应付淘宝的检查呢,还是……?老实人做出的老实事,也许放在淘宝便成了不老实的事情,不老实的人做出的不老实的事,也许便成了老实的事情;那么这样做是欺骗了自己还是欺骗了淘宝,或者是愚弄了淘宝?可能现在有一部分真正在刷信誉的人在狂喜,而有一部分在辛辛苦苦工作的人在懊恼,那么我们的权利在哪里?买卖双方不仅仅只有买方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卖方也有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是我们处在弱势,可以肯定的说,我们没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淘宝是大家的淘宝,不是某一方的淘宝。有一个人可以创造淘宝,是不是更应当用心来维护,维护买卖双方?如果你做不到,易趣是前车之鉴。网络平台越来越多。我们大家只要齐心合力一定会有自己的出路。
但愿卖家的朋友们合作起来,与不对的事情,不应当妥协的事情斗争到底!可是我们真的有这个能力吗?我们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