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淘宝合作伙伴签署了《淘宝合作伙伴协议》后(简称“协议”),协议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任一的,视为淘宝合作伙伴构成根本违约,淘宝有权立即单方提前终止协议,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 恶意损害淘宝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淘宝产品:
1.1.1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2 任何伪造文书行为;
1.1.3 引导客户造假;
1.1.4 在拜访客户过程中,诋毁淘宝、淘宝工作人员或其他淘宝合作伙伴;
1.1.5 其他符合1.1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2 利用淘宝品牌推广本协议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
1.2.1 其他符合1.2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3违反保密义务,致使与淘宝产品有关的任何商业资料流失、被盗用或被第三者取得:
1.3.1 买卖淘宝客户信息;
1.3.2 其他符合1.3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4通过欺诈、威胁或骚扰等方式进行极端销售,引起客户严重投诉,引起或给淘宝或客户造成重大影响;不正当竞争,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占客户资源,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淘宝合作伙伴之间融洽度和影响客户感受的行为:
1.4.1 恶意骚扰客户,造成客户严重不满,客户在公共媒体发帖投诉,影响范围大;
1.4.2在客户明确表示不需要产品的前提下,不断上门拜访客户,不断打电话骚扰客户,导致客户投诉;
1.4.3诋毁淘宝其他合作伙伴产品及服务的行为
1.4.4其他符合1.4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5通过欺诈手段,故意违反或恶意规避淘宝的各项行为准则或管理制度,给淘宝内部管理、声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1.5.1 假冒客户致电,表示撤销投诉;
1.5.2 客户投诉后,虚构事实,隐瞒事情,阻碍淘宝正常调查;
1.5.3 其他符合1.5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6 代收费用:
1.6.1 以淘宝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2、如出现以下情况任一的,累计一次,淘宝有权要求该服务商停止其行为;累计二次,淘宝有权冻结该服务商在淘宝卖家服务平台上的店铺;累计三次,淘宝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2.2过度承诺:
2.2.1超出淘宝和服务商合作产品经营范围,夸大合作产品功能的行为;
2.2.2 承诺客户提供上门等服务,而未能提供;
2.2.3其他符合2.2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3因态度恶劣引起客户投诉的行为:
2.3.1因服务态度恶劣引起客户投诉,但还未上升到一类过失的程度;
2.3.2服务说辞不专业,与客户争执,引发客户投诉;
2.3.3其他符合2.3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4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误对淘宝或客户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严重影响指服务商行为后果给淘宝或客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对淘宝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
2.4.1 因服务商原因,导致客户延误开通。
2.4.2其他符合2.4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5私自篡改合同:
2.5.1 篡改合同编号;
2.5.2 篡改合同中的价格,私自填写其他内容;
2.5.3其他符合2.5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6 其他给淘宝管理和业务带来影响,造成客户不满意,影响淘宝声誉的行为。
3、每个季度,如出现以下情况任一的,同一情况累计超过5次以上(含5次,下同)或出现5次以上不同情况的,淘宝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协议:
3.1在推广过程中由于服务态度,过度承诺,故意误导客户等造成客户投诉,但行为较轻者:
3.1.1含糊其辞,客户问的情况自己明明很清楚,但不说明,引起客户误解。
3.1.2不尊敬客户,嘲笑客户,被客户投诉;
3.1.3其他符合3.1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3.2其他因业务不熟练、工作失误等原因,违反淘宝管理规定,给淘宝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
四、规则更新
1、淘宝有权不定期对规则进行更新。
2、淘宝对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